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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新规 简化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审批

发布日期:2020-12-25   来源:   浏览次数:0

泉州晚报讯 (记者 赖劲松)昨日,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通知,从加强计划指标安排、严格规划实施管理、简化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以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

合理安排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引导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提出需要保障的农村村民住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需求,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进行汇总,经省政府审核后上报自然资源部,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单列安排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年底实报实销,当年保障不足的,下一年度优先保障。

简化宅基地和建房审批方面,指导乡镇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审批、县级监管”的法定程序,全面落实“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次审批”的审批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宅基地和建房审批效率。按照便民利民要求,农村宅基地审批、村民住宅建设相关规划许可合并办理。

按照“建新拆旧”原则,强化旧宅基地管理,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一户一宅、面积限定”政策。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一户一宅”、每户宅基地面积限额标准的前提下,鼓励若干相邻农村村民自愿联合开展农村旧房小片区翻建,经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审批后,可在原址范围内重新整合安排宅基地,优化村庄院落布局,促进村庄有序更新。

[憨鼠责编:谷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