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市气候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为严防冬至祭扫期间发生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就冬至期间森林防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研究决定,全市涉及冬至祭扫活动的县(市、区)、乡镇(街道)群众统一于12月19日至12月21日三天进行,其余时间严禁开展野外祭扫活动。
二、自2020年12月17日0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一)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二)严禁祭祀活动时点烛、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禁农事活动时烧灰积肥、炼山、烧田埂杂草;
(四)严禁在林地吸烟、点火取暖及照明、野炊;
(五)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三、禁火令期间,全市涉及冬至祭扫活动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干部一律取消休假,采取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等必要措施,配合当地林业、自然资源、公安、应急管理、民宗、民政等部门进行火源管控。有条件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出动无人机进行巡山护林,并对违法违规用火等行为进行取证。
四、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奠、鲜花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并带动和监督管理身边人员落实本通告内容。
五、违反本通告内容或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鼓励全市人民群众对执行本通告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相应奖励。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禁火令终止时自动解除。
泉州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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