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种子公司拟对位于德化县湖前路13、14、15号三间沿街店面,陶瓷街1、2号及湖前路沿街店面1号(原联通丁溪桥头营业厅)三间合为一间的租赁权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投标。请有意承租者须同意按“投标须知”要求事项,并在于2021年1月5日下午15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转入指定账户,并到种子公司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2021年1月6日下午15:00时在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9楼)进行投标 (投标押金详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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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德化县种子公司
2020年12月12日
附件1:
福建省德化县种子公司招租店面情况明细表
店面、仓库牌号 | 面积(㎡) | 租赁期起 | 租赁期限 | 投标押金 (人民币) | 备注 |
湖前路13号 | 17.91 | 2021年4月1日 | 五年整 | 1万元 | 不可经营烧烤类 |
湖前路14号 | 20.63 | 2021年4月1日 | 五年整 | 1万元 | |
湖前路15号 | 24.16 | 2021年4月1日 | 五年整 | 1万元 | |
湖前路1号和陶瓷街1、2号 | 120 | 2021年2月10日 | 五年整 | 6万元 | 三间合为一间 |
注:1.以上面积数为大约数。
2.店面严禁经营、储存易然易爆物等危险物品;严禁用于加工或储存易然易爆物等危险物品。
投标须知
一、招标租赁房屋地点:权属福建省德化县种子公司位于德化县湖前路13、14、15号三间沿街店面,陶瓷街1、2号湖前路沿街店面1号(原联通丁溪桥头营业厅)三间合为一间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招投标。湖前路沿街店面13、14、15号每间店面分别招租,陶瓷街1、2号湖前路沿街店面1号(原联通丁溪桥头营业厅)三间一次性招租。
二、租赁期限:五年整。租赁期起止、每间店面的面积、押金详见附表1。
三、投标地点: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九楼)。
四、投标时间:2021年1月6日下午15:00时。
五、投标资格: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和《房屋(店面)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并按规定时间缴交投标押金及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资格。
六、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属单位法人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应与银行缴款人的姓名一致,并交纳投标押金,投标押金写明店面牌号。凭银行转帐凭证到德化县种子公司二楼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方可取得投标权。投标押金统一以转账的方式转入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专户(账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账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0002,开户银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并由业主委托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收取、退还押金。中标者,投标押金可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10个工作日内退回投标押金(不计利息)。当本标的报名人数或投标人数不足3人时,该标的不进行投标,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投标。
七、本次投标的为福建省德化县种子公司位于德化县湖前路沿街店面13、14、15号,陶瓷街1、2号湖前路沿街店面1号(原联通丁溪桥头营业厅)三间合为一间的租赁权。(注:承租方经营所需的手续费、经营费用水、电、消防、安全设施、门前三包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八、报名地点:福建省德化县种子公司办公室。
九、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5日15时30分止,缴交投标押金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5日15时30分止。
十、投标方式:投标采用暗标暗投方式,按报名标的物对应门牌号参加投标,设有最低控制价,采用一次性报价,以最高标价确定中标者。若最高标价相同者时,以最高标价作为新投标标底价格,由同标价的投标者再次进行现场投标确定中标者,再次投标价不得低于新投标标底报价,若此次投标价低于新标价视为弃权,取消投标押金;若再次出现相同标价,由投标者进行抽签确定中标者(在同等的条件下,原租户优先),中标者不得弃权,弃权者则取消投标押金。
十一、招投标规则:投标者投标时应写明投标价(大写为准)、姓名和时间,字迹不清、涂改、未写明投标价、姓名、投标价低于标底价、投标书放空未填写和在约定时间内不提交标书者及中途离开投标现场者均属无效,视为无效标。
十二、中标者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守法经营。
十三、中标者应于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到德化县种子公司缴交中标数3个月(以中标确定价为基数三个月)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后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否则视同放弃中标权,并取消投标押金。
十四、中标者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押金。
十五、中标权不得转让他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所交的押金。
十六、租金及缴交办法:租金实行每半年缴交一次的办法,第四年起月租金在第三年的基础上按5%递增,第五年月租金在第四年的基础上再递增5%,每月提前七天交足后6个月的租期租金,逾期未交的,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按日收取月租金的千分之三作为滞纳金,并取消乙方所交的合同履约押金,租赁的资产由甲方一并收回。
十七、本须知及《房屋租赁合同书》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十八、《房屋(店面)租赁合同书》详见附件2。
福建省德化县种子公司
2020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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