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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政策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2023-03-03   来源:转载:德化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744

一、制定背景

(一)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四十九)项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每隔一年或两年组织对本行政区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具体工作由市、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

二、制定依据

(一)《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 219号)

(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

三、主要内容

此次清理范围为 2021年12月31日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67件)。清理结果为: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2件,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4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四、实施时间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德化县龙浔镇浔南西路 222号

联系电话: 0595-23586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