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4年5月,某工艺厂作为著作权人就美术作品《莲心茶叶罐》取得《作品登记证书》。之后,某工艺厂以某研究所销售侵权产品为由提起维权诉讼。诉讼过程中,某研究所登记注销,法院依法追加某研究所的经营者赖某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案例6:原告《莲心茶叶罐》作品.jp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美术作品高度相似,应认定构成侵权。赖某作为某研究所的经营者,在诉讼过程中恶意注销某研究所的工商登记,本案侵权责任由赖某承担。据此,判决赖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某工艺厂经济损失9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赖某在诉讼过程中恶意注销某研究所的工商登记,有逃避侵权责任的嫌疑,同时也导致审理期限延长,扩大不必要的诉讼成本,浪费司法资源。法院将之作为惩罚性赔偿的参考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提高侵权成本,促使形成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法治氛围,有力助推陶瓷产业诚信建设,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